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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:关于本次交易符合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

    分类:
 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
    作者:
    发布时间:
    2022-12-05

 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七

     

  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

     

    各位股东:

   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,具体如下:

    1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松下压缩机60%股权、松下冷机55%股权,不涉及立项、环保、行业准入、用地、规划、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。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已在《pg电子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(草案)》中披露,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。

    2、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前,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的完整权利,标的公司不存在其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,也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交付或过户完成的情形。

    3、本次交易完成后,上市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松下压缩机、松下冷机100%股权。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,有利于拓展上市公司业务范围,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,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,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、资产、财务、人员、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。

    4、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、改善财务状况、增强持续盈利能力,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、增强抗风险能力。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占比均会降低,上市公司、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同业竞争,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、减少关联交易、避免同业竞争。

    综上所述,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的相关规定。

    以上报告请审议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11月1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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